近日,羅湖區發布了《關于實施羅湖區高層次產業人才“菁英計劃”的意見》及《深圳市羅湖區“菁英人才”認定辦法》、《深圳市羅湖區“菁英人才”綜合服務辦法》、《深圳市羅湖區“菁英人才”尋聘獎勵辦法》等三個配套性文件(簡稱“1+3”文件),在高層次產業人才的培育、引進和服務等方面發力,強化以人才政策為產業導向的“黃金效應”,助推高層次產業人才和高端產業集聚。
羅湖區在制訂“1+3”文件的過程中,多次征求企業和行業協會的意見,數易其稿,不斷修改完善,最終形成針對羅湖產業發展、具有羅湖特色的人才政策。羅湖“1+3”文件將采用標準化清單方式進行人才認定,經認定的人才分為A、B、C三類,覆蓋高端生產性服務業、“互聯網+”產業、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范圍,同時將羅湖區急需緊缺、有特殊才能或特別貢獻,但現行人才認定標準難以界定的人才一并包含在內。
“菁英計劃”人才新政堅持將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場的“無形之手”緊密結合,一改政府工作傳統的大包大攬模式,將人才的認定及一系列后續服務轉移由有資質和能力的社會組織承接和實施,并加強監督管理,打造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對企業的人才需求做出迅速反應。同時對引進人才及人才團隊到羅湖干事創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專業協會和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利用市場行為拓展人才和產業項目的引進渠道。
為了給“菁英人才”提供周到、細致的綜合服務,羅湖區委托社會組織組建人才服務專員隊伍,為人才申請住房安居、研修津貼、子女入學、健康管理、父母居家養老服務等各種優惠扶持待遇提供全程專人代辦服務;同時給予創業人才創業扶持和金融服務支持。在服務手段上,利用互聯網平臺和智能手機應用軟件,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渠道,可在最短時間內響應人才提出的服務需求。
為保證政府服務和資金投入的有效性,真正起到吸引人才、激勵人才的作用,“菁英計劃”還明確了實行人才任期制,建立人才考核、續評、退出機制,羅湖區將制定考核細則,委托社會組織對已認定的人才進行期中和任期考核,對其工作情況進行了解、做出業績評價。通過考核的人才可得到續評,繼續享受相關待遇。
羅湖區“菁英計劃”圍繞人才政策服務產業發展的總體思路,以政策優勢吸引人才、以周到服務留住人才、以人才集聚推動產業集聚,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堅持產業為先、高端引領、探索創新、打造品牌、激發活力,既充分吸納現有人才政策的優點,又根據自身需要優化調整;既重視外來人才的引進、又強化本土人才的開發;既大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又全面加強人才服務保障,為加快建設經濟主導、產業創新引領、公共服務優質的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中心城區注入堅強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目前,羅湖區已建立“菁英人才”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對政策實施工作進行了部署,各有關部門正在圍繞“菁英計劃”這一“設計圖”緊鑼密鼓的繪制“施工圖”,力爭3個月左右的時間,制定好人才認定和各項綜合服務的辦理流程、實施細則,完善各項政策準備,達到實施條件。人才的認定申請預計在今年四季度分批開放,請相關企業和人才持續進行關注。“1+3”文件內容可在羅湖區電子政務網“通知公告”欄目或深圳人才工作網“各區人才工作—羅湖”板塊進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