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羅湖區政協2019年民主監督工作計劃》,為進一步提高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水平,積極推進人民政協民主建設,增強履職實效。7月24日下午,羅湖區政協東曉街道民主監督組召開委員提案督辦會,對東曉街道2019年政協提案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區政協民主監督東曉街道組組長梁濤、副組長王小冬、區政協委員龔四新、李武才、伍惠英,東曉街道黨工委委員曹燁、街道黨群工作部(人大群團、宣傳文體)、平安建設部(物業)、民生事務部(計生)、公共安全辦、城區治理辦(城管)、草埔東社區相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2019年,東曉街道辦事處辦理區政協五屆四次會議委員提案有20190112號《關于加快電動自行車室外充電樁建設的提案》、20190032號《關于在物業小區建設健康驛站的建議》、20190053號《關于加強家庭教育培訓引導的建議》、20190085號《關于落實<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要求、加快配備社區專兼職食品安全督導員的建議》、20190139號《關于加強城中村綜合治理和常態長效管理的建議》5件,均為協辦單位。
會上,東曉街道相關部、辦詳細匯報了5件提案的辦理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委員們認真聽取,并對提案的辦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議意見。委員們認為,東曉街道辦作為委員提案協辦單位,辦理態度誠懇,積極配合主辦單位的工作統籌安排,切實按照責任分工認真落實相關工作,較好地完成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任務,合力推進辦理工作的落實。
針對街道辦在辦理委員提案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委員們提出意見建議:1.進一步明確電動自行車室外充電樁管理、建設、維護、運營的主體部門及責任,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室外充電樁建設和管理無序的局面;2.小區物業管理處辦公點設置醫療驛站,掛設外觀標識,涉及物業使用權屬問題,居民有抵觸情緒,進度難度大,政府應有統一規劃,出臺政策性的指導意見;3.社區兩名兼職食品安全督導員現為社區工作人員,他們身兼數職,應明確專兼職人員歸屬管理的問題,更有利于深入開展工作,真正實現《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4.政府應統籌、合理安排好道路施工、雨污分流等各項工程的建設,避免城市道路重復開挖的情況,還居民群眾一個安全、出行便利的生活環境。